【第五波疫情】勞工處提醒僱主解僱染疫外傭或違法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10萬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2/24 14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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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工處提醒僱主解僱染疫外傭或違法,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10萬元。(資料圖片)

本港第五波疫情未見頂,勞工處今日(24日)提醒僱主切勿解僱感染新冠病毒的外籍家庭傭工,以及在疫情下仍應繼續遵守《僱傭條例》及「標準僱傭合約」的規定。

勞工處發言人說,僱用外傭的僱主必須遵守在《僱傭條例》及「標準僱傭合約」下的責任及規定,提醒僱主不應因外傭感染新冠病毒而終止僱傭合約。根據《僱傭條例》,除僱員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,僱主不可在僱員放取有薪病假期間終止其僱傭合約。如僱主違反《僱傭條例》的相關條文,即屬違法,可被檢控,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。此外,如僱主違反《僱傭條例》,將在一段時間內被視為不合資格聘用外傭,其外傭簽證的申請會被拒絕。如僱主因外傭感染或康復後而給予外傭較差待遇(例如解僱外傭),亦可能違反《殘疾歧視條例》。

在《僱傭條例》適用的情況下,如外傭染病,僱主須根據《僱傭條例》向符合資格的外傭給予病假及疾病津貼。即使染病外傭未有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而未能享有有薪病假,政府也呼籲僱主體恤外傭,考慮給予有薪病假。另外,根據「標準僱傭合約」的規定,僱主須向外傭提供免費及合適的住宿及免費醫療。

發言人續指,外傭協助香港家庭料理家務及照顧家中老幼,貢獻重大。受疫情影響,本港外傭人數已由2020年1月約40萬人下降至現時約34萬名。面對疫情,僱傭雙方更需互相扶持和體諒,建議僱主必須加強對外傭的支援及保障,維持香港作為一個吸引外傭工作的地方,以配合本港家庭的需要,並呼籲僱主與外傭共同抗疫,絕不應隨意解僱染疫外傭。如外傭因染疫而被僱主解僱,可向勞工處尋求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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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陳麗娜